类型:恐怖 喜剧 枪战 地区:马来西亚 年份:2012
《律师法》第13条规定: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,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。因此,普通人冒充律师是一种违法行为,影片中陈麦的行为可以理解,但仍不足取。唯美大气不套路的电影音乐
内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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